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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担起“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惩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及其关联犯罪,以务实有效检察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检察职能。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聚焦群众关切,发挥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置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实现未成年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双下降”这一核心目标,切实以更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建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牢固树立“高质效监督办案”理念,切实“高质效”要求贯穿法律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法律监督上,抓住关键点,找准发力点,深入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增强法律监督刚性,树立正确理念,破除错误认识。遵循司法规律,严格依法办案,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8,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998,915.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98,915.3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80,625.06元,下降2.4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相应经费随之较上年减少;二是 2024年职业年金记实经费由社保局统一申报管理,不再由各参保单位编制;三是其他收入(含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98,915.32元,其中:本年收入10,198,915.3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98,915.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5,625.06元,下降3.8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相应经费随之较上年减少;二是 2024年职业年金记实经费由社保局统一申报管理,不再由各参保单位编制。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98,915.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198,915.32元,其中:基本支出9,448,915.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55,625.06元,下降3.6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相应经费随之较上年减少,支出减少;二是 2024年职业年金记实经费由社保局统一申报管理,不再由各参保单位编制项目支出7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000.00元,下降6.2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财政安排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348,643.8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72,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5,045.44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42.8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1,499.14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77,940.7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552.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5,191.3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情况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2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9,196.60元,较上年减少464.99元,下降0.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 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6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建水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7,196.60元,较上年减少464.99元,下降0.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196.60元,较上年减少464.99元,下降0.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责任;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法律监督业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全面从严治检,提升队伍业务水平、统筹推进,抓好其他各项业务工作。落实“捕诉一体”机制,全面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强化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平安建水”创建活动。1.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水平。严厉打击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2.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加强检察业务装备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为着力点,适应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完善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设施体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2,894.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746.03元下降3.88%。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4,523,708.81元,其中,流动资产239,790.83元,固定资产18,193,648.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37,586.27元,其他资产5,152,683.35元(其中受托代理资产即涉案款5,152,683.3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70,400.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59,231.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 年 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