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欢迎您!
预决算公开专栏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41”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抓质量、抓服务、抓创新、抓队伍,努力为实现“工业强县、产城融合、开放发展、绿色崛起,推进泸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有效司法服务。

一是以更高站位在推进政治建设上迈向新高度。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以扎实有效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以更优履职在服务大局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助力高品质绿美泸西建设。

三是以更实举措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完善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反腐合力。

四是以更严要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机构2个,分别是:驻中枢检察室、驻旧城检察室。内设机构情况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泸西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68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9.72万元,占总收入的76.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1.79万元,占总收入的23.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9.44元,增长2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02元,增长2.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85.42万元,增长245.2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我院案件数量上升,办案成本加大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拨款比2022年增加,因此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地方财政拨给的办公办案补助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71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23万元,占总支出的64.06%;项目支出615.58万元,占总支出的35.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2.23万元,增长25.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59万元,增长11.21%;项目支出增加241.64万元,增长64.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3年我院案件数量上升,办案成本加大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比2022年增加,因此2023年度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7.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5.5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站位全局,紧扣中心任务,以只争朝夕的冲劲为大局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75260人,提起公诉562755人。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提起公诉79件114人。从严从快惩治“黄赌毒”犯罪,提起公诉20件40人,切实净化社会风气。依法严惩“食药环”犯罪,提起公诉21件27人,守护“舌尖安全”,筑牢“绿色屏障”。坚持“小案”快办,繁简分流实现文书规范化、量刑标准化、程序集中化,推进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快审快结,依法适用简易程序483件。

2.用情回应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检察长接待及院领导接访、包案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9件,实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

3.用劲做好朝阳事业。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提起公诉26人,对犯罪情节严重的17名被告人从严惩处,提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建议,法院均予采纳。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开展帮教86人次,依法不起诉14人,其中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12人。立办综合履职案件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6份;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缺位的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33份、家庭教育令30份,加大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力度,向7名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6.2万元。以家庭教育、关爱留守儿童、强制报告等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万余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72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71%。与上年相比增加34.02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院案件数量上升,办案成本加大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比2022年增加,因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9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0%。主要用于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开展检察业务经费;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0%。主要用于泸西县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0万元,决算为1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万元,决算为17.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0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9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7.40万元,决算为1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预算安排原则,量入为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1.75万元,下降3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8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下降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5万元,增长172.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比2022年公务接待人数增加,接待标准增加,业务交流加大导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司法办案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41万元,比上年增加5.63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开展需要,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及车补等费用增加导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用品购买支出、检察工作宣传等产生的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及车补发放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90.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72万元,固定资产2302.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5.24万元(为受托代理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附件:

2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3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4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