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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5-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机构1个,驻南溪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聚焦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一体能动融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为谱写“四城”建设和“区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优检察力量。在政治统领、筑牢忠诚上有新成效;在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上有新作为;在司法为民、保障民生上有新担当;在履职尽责、依法监督上有新局面;在固本强基、锤炼队伍上有新成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2,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69,301.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68,301.4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80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了2,040,533.20元,增长26.00%。主要原因分析: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68,301.41元,其中:本年收入5,868,301.4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68,301.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9,533.20元,增长6.00%,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增加导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69,301.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68,301.41元,其中:基本支出5,218,301.41元,与上年对减少249,533.20元,下降5.00%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医保、社保缴费基数变动,较上年减少导致项目支出6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00元,增长18.00%,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增加导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3,662,799.9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13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541.12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3.56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9,872.91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4,683.2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724.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16,896.63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2,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0,000.00元,下降47.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49人次。

公务接待费无变化原因:我院健全公务接待事前、事中、事后审批和监督制度,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0000.00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6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30%。共计购置公务用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因办案、办公需要2024年末弥勒市检察院无偿划拨1辆执法执勤用车到我院,燃油费、过路费和车辆维修费增加,为保障工作开展,向省财政厅申请调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第一、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第二、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第三、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1,252.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500.27元,增长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工资基数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导致,二是因办案、办公需要2024年末弥勒市检察院无偿划拨1辆执法执勤用车到我院,燃油费、过路费和车辆维修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281,542.14元,其中,流动资产2,334,931.66元,固定资产3,944,708.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930.00元,其他资产25.98元(受托代理资产,系涉案款利息)。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3,86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8,905.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1,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5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