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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5-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弥勒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落实市委“1377”工作思路,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新一轮检察改革,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弥勒经济高速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以更实检察担当擦亮忠诚底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全面彰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力量。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以更强使命担当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标“滇中高质量发展强市”建设目标,推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更好服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助推以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紧盯助力甸溪河流域综合治理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聚焦司法为民,以更暖人文关怀维护民生民利。把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履职重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做深做实行刑双向衔接、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促进检律良性互动,深化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全覆盖,让检察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服务群众。

四是聚焦三个管理,以更优检察履职守护公平正义。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用好指导性案例、典型性案例,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工作监督质效,做实民事审判、执行监督,稳步开展行政诉讼监督,精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以“三个善于”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聚焦从严治检,以更严纪律作风锻造检察铁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推进检察机关“三不腐”。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用足用好同堂竞训等育才平台,推进检察人才体系更加成熟。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5,109,405.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093,969.5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15,436.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37,440.84元,下降2.8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院严格控制预算且我院车辆编制数减少,故运行经费减少;二是非同级财政拨款的结余结转资金较上一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093,969.57元,其中:本年收入13,093,969.5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93,969.5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减少123,005.81元,下降0.9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院严格控制预算且我院车辆编制数减少,故运行经费减少;二是2025年在职实有人数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09,405.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093,969.57元,其中:基本支出12,033,969.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005.81元,下降0.9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院严格控制预算且我院车辆编制数减少,故运行经费减少;二是2025年在职实有人数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0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未发生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523,656.7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92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2,015.49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99.37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9,910.36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31,410.4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56,625.0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552.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3,089.44元,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增长42.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515.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0次,共计接待85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建立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4,574.44元,较上年增加119,900.00元,增长53.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574.44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04%。2025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原因:我院2025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第一、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第二、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第三、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7,764.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452.34元,下降2.0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基数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减少导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弥勒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422,323元,其中,流动资产1,438,986.24元,固定资产21,333,558.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33,030元,无形资产36,345.42元,其他资产180,402.7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6,147.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1,963.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6,02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弥勒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附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