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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离休1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离休0人,退休11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24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8件123人,批准逮捕56件8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4件428人,起诉305件356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作用,提前介入案件22件,监督撤案11件,纠正漏捕漏诉8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4件。聚焦刑事执行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1份。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起诉7件7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万某某受贿案中,万某某利用担任某单位一把手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207万余元。针对频发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刑事打击与追缴欠款相结合,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陆续为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9万余元。针对医保诈骗现象,主动向医疗行业从业者开展犯罪预防法治讲座,办理医保诈骗案件1件,追回被骗医保资金1.3万元。注重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清除非法披露的公民信息1000余条。

3、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14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9.85%。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2人、情节轻微相对不起诉37人。对于不起诉但应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1人,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问题。以检察履职“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向有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为100%。

4、公益诉讼持续在稳规模、重质量、拓领域上发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通过磋商解决18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提起诉讼1件。认真开展“检铁同行 共护平安”专项行动,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扎实推进滇越铁路人字桥、354道口外部环境安全治理,助力维护铁路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出行安全。积极开展滇越铁路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消除了滇越铁路5个车站文物存在的标志不规范、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全方位保护铁路文物。

树牢正确政绩观,持续抓基本打基础,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和实战实训,提升检察人员的案件审查能力、案件处理能力、办案哲学思维能力,打造全科型检察人才。开展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和分类引导,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规定,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8,727,324.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6,292.79,占总收入的91.6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31,031.98,占总收入的8.3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1,737.50元,下降1.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650.81元,下降0.11%;其他收入减少133,086.69元,下降15.40%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救助金较上一年度减少;二是2024年没有年度综合考核排名优秀等次工作经费奖励。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8,892,874.79。其中:基本支出6,550,465.87,占总支出的73.66%;项目支出2,342,408.92,占总支出的26.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7,612.52元,增长2.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0,403.60元,增长9.17%;项目支出减少352,791.08元,下降13.09%主要原因是:一是新招录人员的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执法办案补助较上年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50,465.8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40,892.77元,占基本支出的83.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9,573.10元,占基本支出的16.9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2,836.8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2,408.9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65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做好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保安、保洁、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支出。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369,444.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案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6,292.7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2%。与上年相比减少8,650.81元,下降0.11%,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773,032.0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0%,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9%主要用于本单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所产生的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办公经费及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年中专项办案业务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人员类基本支出正常调增导致。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4,38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金额高于预算金额,申请预算调整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9,737.4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9,14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6%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开展公积金清算确认后调增预算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9,181.00元,决算为123,7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16.00元,下降11.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181.00,决算为120,1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1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决算为3,5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0%,完成年初预算的39.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16.00元,下降62.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916.00元,下降62.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181.00,支出决算为123,765.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16.00元,下降11.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0,181.00,决算为120,18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000.00,决算为3,584.00,完成年初预算的39.8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下降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16.00,下降62.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建立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法办案工作中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543.10比上年增加33,492.93,增长4.89%,主要原因是办案工作量增大,导致办公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用品购买支出、检查工作宣传等产生的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及车补发放、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2,231,257.56元,其中,流动资产122,146.01元,固定资产22,074,064.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156.70元(净值),其他资产10,890.4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1,637.70,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1,637.7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865.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865.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865.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865.3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屏边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决算公开附表.xlsx

屏边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屏边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决算绩效自评报告.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