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派驻机构2个,分别是:驻中枢检察室、驻旧城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帮助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泸西县“产业新城、绿美泸西”的发展定位,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们高质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办理各类案件1858件,检察官人均办案169件,人均办案量居全州前三。画好安全“中心线”,依法惩治犯罪,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0人;提起公诉667人,同比下降11.66%。保持“严”的震慑,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2人。筑牢边境“安全线”,把反分裂斗争和维护边境安全结合起来,依法严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偷越国边境、走私等破坏国家和边境安全的犯罪,起诉37人。构筑防腐“高压线”,充分履行反腐败职责,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4人,深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4人,行贿犯罪3人,追缴行贿所获不当得利2,000余万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探索建立“三个现场”办案工作法,在中枢镇、金马镇成立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工作站,实现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多方联动”。学习贯彻《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促成30件邻里纠纷、生活琐事等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在办理李某生因邻里道路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时,协调相关部门到案发现场调解矛盾,促成双方当事人拆除道路通行障碍,解10余年“心结”,重修邻里亲友情。
(三)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送法进企业6次,邀请14家民营企业财务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设置“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涉民营企业信访案件实现“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成立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专班,监督公安机关对立案超过2年以上的5件未结案件撤案,坚决纠正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开展“小过重罚”专项监督,促进行政处罚“过罚相当”。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4,725,793.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87,252.91元,占总收入的91.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38,540.99元,占总收入的8.4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89,278.10元,下降2.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0,085.37元,增长5.39%;其他收入减少2,779,363.47元,下降69.17%。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办案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二是县级财政拨款减少,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4,672,082.02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8,457.52元,占总支出的75.37%;项目支出3,613,624.50元,占总支出的24.6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56,026.15元,下降14.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190.96元,增长0.79%;项目支出减少2,542,217.11元,下降41.30%。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级财政拨款减少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58,457.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67,614.05元,占基本支出的8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0,843.47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6,086.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3,624.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680,000.00元,主要用于泸西县做好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保安、保洁、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支出。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675,624.50元,主要用于泸西县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案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87,252.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2%。与上年相比增加690,085.37元,增长5.39%,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617,0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3%,完成年初预算的149.95%。主要用于本单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所产生的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办公经费及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年中专项办案业务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人员类基本支出正常调增导致。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1,98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完成年初预算的81.18%。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1,80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导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6,42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5%。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开展公积金清算确认后调增预算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800.00元,决算为307,0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020.00元,增长62.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000.00元,决算为17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3,2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1%,完成年初预算的88.1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80.00元,下降11.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80.00元,下降11.8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800.00元,决算为307,0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8,020.00元,增长62.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8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000.00元,决算为17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3,2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80.00元,下降11.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80.00元,下降11.8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1辆车,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原因是:原有公车已达报废年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经无法适应检察业务工作开展要求。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1,879.30元,比上年增加77,742.46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计提金额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用品购买支出、检查工作宣传等产生的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及车补发放、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553,351.82元,其中,流动资产649,251.23元,固定资产22,366,681.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537,419.4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5,301.7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0,599.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9,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38,771.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1,9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866.8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38,771.8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38,771.8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