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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 派驻机构2个,分别是:驻临安检察室、驻南庄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年末遗属5人。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忠诚履行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推进平安建水建设

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始终保持“严”的震慑力度,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85件436人,审查起诉案件531件836人,其中批准逮捕226件311人,提起公诉399件612人,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查起诉放火、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案件7件9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审查起诉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聚众斗殴等犯罪案件83件150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治“黄赌毒”,审查起诉贩卖毒品、组织卖淫、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件40件92人,维护社会安宁;依法惩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10件17人,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2、积极践行人民至上发展理念,以高质效民生保障做实检察为民

用情化解“民心结”。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群众信访工作,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57件58人,为来访者讲清事理、讲明法理、讲透情理,按期答复率为100%。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机制,对符合院领导包案条件的首次信访案件13件全部由院领导真包实包,杜绝挂名办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用功办好“民心事”。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努力在检察环节做到应救助尽救助,以脱贫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为救助重点,受理审查司法救助案件26件26人,发放救助金41.2万元,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强化农民工重点群体权益保护,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与县法院、县人社局、县住建局联合调解涉房地产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讨薪案件60件62人,协助讨薪40万余元,督促职能部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聚焦社会保障资金发放,开展专项检察监督,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服刑人员李某某违规领取的低保金2.7万余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4,814,44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22,992.44元,占总收入的97.3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91,456.48元,占总收入的2.6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20,076.00元,下降8.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6,048.82元,增长1.8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686,124.82元,下降81.16%。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部门2024年因办案工作需要,申请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66,048.82元;二是地方地方财政压缩对检察院经费投入,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4,922,182.94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7,560.76元,占总支出的71.02%;项目支出4,324,622.18元,占总支出的28.9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06,756.73元,下降7.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5,979.63元,下降8.04%;项目支出减少280,777.10元,下降6.1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2024年职业年金记实经费由社保部门统一申报管理,不再列入预算单位收支,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地方地方财政压缩对检察院经费投入,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致使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97,560.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41,146.96元,占基本支出的88.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6,413.80元,占基本支出的11.86%。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3,063.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建水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24,622.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604,087.98元,主要用于开展本单位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案工作支出。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经费749,980.8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保安、保洁、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22,992.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5%。与上年相比增加266,048.82元,增长1.88%,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2,5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赔偿法》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组织或法人,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赔偿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检察机关遇有需要开展国家赔偿的案件才启动赔偿金申请程序,财政部门通过预算调整并下达资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949,66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5%,完成年初预算的148.99%。主要用于本单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所产生的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办公经费及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年中专项办案业务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人员类基本支出正常调增导致。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2,62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完成年初预算的94.93%,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系统测算数与当地实际缴存数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5,12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完成年初预算的86.40%。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系统测算数与当地实际缴存数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3,02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完成年初预算的96.21%,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开展公积金清算确认后调减预算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196.60元,决算为212,41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17.02元,下降3.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196.60元,决算为187,157.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1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25,2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89%,完成年初预算的78.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1.02元,下降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526.00元,下降20.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6,526.00元,下降20.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196.60元,支出决算为212,415.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17.02元,下降3.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196.60元,决算为187,15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元,决算为25,2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要求,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1.02元,下降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26.00元,下降20.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6,526元,下降20.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继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以及车辆运行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等公务往来活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1,413.80元,比上年减少41,307.51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压缩对检察院经费投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用品购买支出、检查工作宣传等产生的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及车补发放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建水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486,989.70元,其中,流动资产74,082.90元,固定资产16,787,456.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23,050.56元(净值),其他资产5,702,399.6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6,719.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6,191.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372.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6,252.4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6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7,63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决算公开附表.xlsx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决算绩效自评报告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