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共设置 8 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 、政治部、综合业务部;派驻检察室 3 个,分别是:派驻大屯街道检察室、派驻锡城街道检察室、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0人,退休2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关怀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为社会稳定和谐提供检察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审查逮捕191件335人,批捕149件242人;审查起诉573件746人,决定起诉471件557人。受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审查逮捕36件59人,审查起诉63件96人,批准逮捕30件43人,起诉38件51人。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侵害群众安全感犯罪112件185人,深化“全民反诈”、“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3件3人。突出惩治毒品犯罪,受理审查逮捕22件24人,审查起诉32件37人,在办理涉新型毒品案件中加强多方联动,形成打击合力,确保精准打击。妥善办理涉民族宗教等重大敏感案件5件9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体系,加强向上级院请示汇报,依法严厉打击涉政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护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理涉企案件审查逮捕7件7人,审查起诉14件20人,适用认罪认罚6件10人。针对个旧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系列串通投标犯罪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强化与有关单位联动协作,规范项目审查程序,强化对相关领域的监督管理。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以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助力企业加强廉洁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齐抓共管,联合市侨联成立“检侨之家”法治服务站;会同市工商联落实沟通联系机制,为企业提供优质法治服务打下良好沟通协作的基础。
助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年办理污染环境类案件审查逮捕4件8人,审查起诉9件24人,提起公诉3件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刑检与公益诉讼部门协同配合,督促涉案企业、当事人主动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70万余元,及时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处置危险废物2800余吨,做到案件办理到位、生态环境修复到位,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办案效果。我院第一检察部在“两打”专项工作中成绩突出,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联合通报表扬。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7,771,10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75,828.90元,占总收入的95.5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95,272.89元,占总收入的4.4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3,516.16元,下降2.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4,142.87元,下降3.60%;其他收入增加110,626.71元,增长16.1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市财政拨付一位退休人员抚恤费26万元,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7,668,877.6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60,922.11元,占总支出的80.71%;项目支出3,407,955.49元,占总支出的19.2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91,962.97元,下降3.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0,938.77元,下降4.75%;项目支出增加118,975.80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2024年职业年金记实经费由社保部门统一申报管理,不再列入预算单位收支,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4年执法办案补助较上年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60,922.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77,639.18元,占基本支出的88.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3,282.93元,占基本支出的11.1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5,184.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07,955.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红河州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保安、保洁、绿化等物业管理工作支出。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2,322,955.49元,主要用于红河州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办案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75,828.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8%。与上年相比减少634,142.87元,下降3.60%,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4,403,75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5%,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4%。主要用于本单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所产生的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办公经费及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年中专项办案业务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人员类基本支出正常调整导致。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5,30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完成年初预算的96.4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金额高于预算金额,申请预算调整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6,04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金额高于预算金额,申请预算调整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0,7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完成年初预算的97.41%。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开展公积金清算确认后调增预算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000.00元,决算为211,388.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155.90元,增长3.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99,999.6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11,38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9%,完成年初预算的59.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1.10元,下降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457.00元,增长130.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3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457.00元,增长130.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1,388.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155.90元,增长3.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99,99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11,3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1.10元,下降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457.00元,增长130.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3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457元,增长130.9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州院到我院调研增加,金平等8个院到我院交流学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0,885.43元,比上年增加30,874.89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办案工作量增大,导致办公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用品购买支出、检查工作宣传等产生的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及车补发放、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个旧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1,015,956.15元,其中,流动资产935,226.58元,固定资产23,765,691.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311,450.84元(净值),其他资产3,586.9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5,927.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4,275.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2,063.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194.0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1,86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8,297.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