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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6-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县委“1153”工作思路,对标省、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三级检察长会议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中心大局,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我们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坚持能动司法,以更新理念促进社会治理。我们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三、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我们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我们对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要求,持续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38,869.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93,369.5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45,5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总收入增加了268,090.13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93,369.51元,其中:本年收入6,593,369.5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93,369.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157,090.13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导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38,869.5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93,369.51元,其中:基本支出5,733,369.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090.13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8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047,219.6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244,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4,755.37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1.72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23,663.52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2,328.3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30.75元,主要用于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70,020.1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41.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86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20,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44.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上年因办案工作需要申请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一辆,本年度无购车预算,故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加强公车管理,控制车辆运行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水平为主线,突出保障重点,强化运行费用控制。一是根据《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结合《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设施日常运维服务事项进行保障,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实施。二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和农村、边境、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坚持政治轮训与业务培训深度融合,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1,677.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465.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据此测算的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未安排委托业务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730,178.43元,其中,流动资产118,187.3元,固定资产5,506,81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6,250元,其他资产8,921.4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073.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7,690.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红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