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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6-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派驻机构1个,即:派驻新街镇检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肩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重任,建设担当作为检察院。把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和各类经济犯罪。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力提升元阳执法司法质效。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护航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齐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践行用心守护高品质生活目标,建设司法为民检察院。助力解决重点民生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守护食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社会福利等领域持续发力。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深耕“三个现场”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就地防范化解,深度融合命案防控攻坚行动一体履职推进,把释法说理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坚决防止检察环节矛盾外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勇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使命,建设改革创新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强化民事执行全程监督,不断提升监督精准性。在行政诉讼监督中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持续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力度,高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新领域、新业态公益诉讼探索,聚焦哈尼梯田保护利用,从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村落保护、旅游消费等方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检察+”协同共治平台等方式,推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办案模式变革。

4保持全面从严治检政治定力,建设公正廉洁检察院。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检察权行使制约监督。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扣“特色发展、品牌强院”目标,注重创新创优的示范引领。健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反向审视、业绩评估等机制,实现管案与管人相统一,凝聚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合力,释放高质效检察管理动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务总收入9,089,929.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85,827.4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04,102.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12,310.80元,下降2.28%,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中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较上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8,085,827.45元,其中:本年收入8,085,827.4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85,827.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5,317.20元,增长3.79%,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比上年度增加3人且上年度调整基本工资,导致工资福利经费、社保缴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单位预算总支出9,089,929.4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85,827.45元,其中:基本支出7,375,827.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5,317.20元,增长4.17%,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比上年度增加3人且上年度调整基本工资,导致工资福利经费、社保缴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相应增加。项目支出7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与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保持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211,814.3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190,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保障检察业务开展的业务费用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7,076.87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8.98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7,343.24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9,318.8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13.6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63,391.59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1,800.00元,较上年减少5,200.00元,下降2.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8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0.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逐年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均为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坚持厉行节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度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标准、坚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提升检务保障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水平为主线,突出保障重点,强化运行费用控制。一是根据《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结合《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设施日常运维服务事项进行保障,确保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实施。二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人群和农村、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三是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8,828.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74.99元,增长1.45%,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增加,按工资基数提取的工会经费、一般公用经费等增加导致。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分析:结合本单位实际,上年度与本年度委托业务费预算保持一致。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2,872,723.16元,其中,流动资产187,987.52元,固定资产12,065,338.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75,772.46元,其他资产43,625.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9,581.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572,050.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附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