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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6-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屏边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屏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县委部署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更多“检察元素”融入“发展要素”。主动融入和服务发展大局,全面落实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各项检察举措。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司法办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风险评估同步推进,为法治屏边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更好为人民司法。坚持将法理情融为一体,办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守护民生法治底线。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抓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为民实事,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诉求,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关注共性治理问题,制发高质量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以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

三是全面履行检察监督,更好为法治担当。强化刑事检察,加强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重点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执行等问题。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抓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法拓展案件范围,提升办案规范性、精准性。深化数字检察,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转变。

四是从严从实管理队伍,更好为履职赋能。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统筹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提升素能。深入推进以“三个管理”为导向的检察管理转型,切实提高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用自我革命的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继续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54,799.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55,057.6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199,742.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9908.25元,下降1.0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增加265391.75元,原因为2026年在职人数比2025年增加1人,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二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305,3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55,057.68元,其中:本年收入6,131,652.68元,上年结转收入123,405.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31,652.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增加265,391.75,增长0.95%,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在职人数比2025年增加1人,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54,799.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55,057.68元,其中:基本支出5,481,652.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986.75元,增长0.97%,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在职人数比2025年增加1人;项目支出773,40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405.00元,主要原因分析:因办案工作需要申请结转项目资金,导致2026年预算安排中有上年结转资金,2025年无此项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3,965,056.2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098,319.00元,主要用于检察监督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2,304.35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5.29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2,858.97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6,672.3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42.4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20,369.11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9,181.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85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一致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范围、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181.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181.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一致的原因: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第一、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第二、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第三、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26,798.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03.96元,增长66.26%。主要原因分析:按工资基数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导致。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75,46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461.00,主要原因分析:因法治宣传工作需要及办案工作需要,2026年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增加25,461.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32,208,850.48元,其中,流动资产226,650.21元,固定资产31,921,618.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582.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4,93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9,40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4项,账面原值892,33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