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国家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能: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我县经受疫情防控大战大考、推进各项事业稳中有进的一年,也是国门检察工作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蓄势待发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能动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区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供给。一是聚焦主题主线,在忠诚履职中护航党的二十大,守护国门安全稳定。二是抓实民生检察,在能动履职中办好为民实事,倾心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深耕“四大检察”,在依法履职中提升监督质效,持续优化刑事检察,提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四是强化诉源治理,在充分履职中促推社会治理,强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五是突出强基固本,在加力加压中建设过硬队伍,坚持政治立检,坚持党建育检,坚持素能兴检,坚持基础强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立5个内设机构,其中3个检察业务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2个司法行政部:办公室、政治部。原1个派驻检察室维持不变,驻院纪检组不计入内设机构。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9274391.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85395.28元,占总收入的83.9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88996.03元,占总收入的16.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62540.7元,下降10.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13264.67元,下降13.48%;其他收入增加150723.97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在职人数从2021年的21名减少到18名以及2022年全国文明单位奖停止发放。二是2022年度一名退休老干部过世,县财政拨付一次性死亡抚恤,县财政拨款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8816976.45元。其中:基本支出6150936.89元,占总支出的69.76%;项目支出2666039.56元,占总支出的30.2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17254.72元,下降8.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7195.12元,下降13.71%;项目支出减少159940.4元,下降6.38%。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从严控制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厉行节约,规范报销程序,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50936.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44346.11元,占基本支出的85.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6590.78元,占基本支出的14.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6039.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支出54000元,用于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采购2117739.56元,聘用书记员经费支出4800000元,服装经费14300元。
具体开展工作情况:一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犯罪,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44件739人。融入疫情防控大局,就地就近参与小区值守、便民服务、环境消杀和核酸检测等工作1000余人次,参与率达100%。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设立涉企案件、法律咨询“绿色通道”和检企联络平台,助力安商惠企政策落实落地。二是抓实民生检察,在能动履职中办好为民实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100%,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2人,不起诉3人。开展司法救助8人,法律援助8人,跟进帮教52人次。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反诈宣传月”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16次。及时回应群众司法关切,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发布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408条。三是深耕“四大检察”,在依法履职中提升监督质效。强化监检协作,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县监委移送案件3件4人,起诉2件3人,在办1件1人,协助县监委商请确定管辖案件8件8人。联合县法院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3人次。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5395.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与上年相比减少1213264.67元,下降13.4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减少,2022年在职人数从2021年的21名减少到18名以及2022年开始全国文明单位奖停止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678205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运行费用,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18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2645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19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00元,支出决算为1032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1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000元,支出决算为1032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92.77元,增长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34.77元,增长2.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58元,增长1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河口山多坡陡,车辆损耗较大,而且都是购买年限均超过10年的老车,车辆维修维护成本较高;三是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大暴雨车辆被水淹,大风车库围墙倒塌,车辆被压受损),维修维护费增加;三是受疫情影响,河口物价大幅上涨,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本年度刑事检察工作、刑执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协作、执行任务、业务宣传、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244元,比上年减少120431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交通费等方面。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8185647.13元,其中,流动资产3068702.61元,固定资产1503123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5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707.12元,此项为我院单位受托代理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3113.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7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5项,账面原值6362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表已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统一在省财政网站、省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2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院(款):反映人民检察院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批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3.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院方面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