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欢迎您!
预决算公开专栏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服刑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护航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件28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薄弱点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清源。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衔接,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办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惩治腐败。聚焦平安蒙自建设,严厉打击跨境、涉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156件201人,提起公诉239件322人,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2、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9件10人,提起公诉10件32人,有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8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与市工商联等13个部门联合建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发展凝心聚力。设立涉企案件受理、法律咨询“绿色通道”,以菜单式、互动化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衍生服务,以检察履职助力建设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3、倾力服务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与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议3次,对24名农村地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以检察履职救急解困。积极开展助农增收暖心行动,为挂联村委会及时解决道路垮塌问题,畅通村民“生活路”“致富路”。

4、用心保护民生民利。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61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20万余元,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经济案件逐案排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21次,守护好群众养老“钱袋子”。认真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对7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内鬼”提起公诉,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个人信息现象发出检察建议14份,督促整改填补漏洞,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堤”。

5、悉心化解矛盾纠纷。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履职始终,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庄严承诺,受理群众信访189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100%。做实检察长接访和院领导包案工作,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突出的案件10件。建立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任命听证员20名,对54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充分释放“检察+”多元救助模式效能,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4.2万余元,写好矛盾纠纷化解的“后半篇文章”。

6、尽心守护生态环境。当好生态环境检察卫士,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6件7人,督促补植复绿160余亩;持续跟进长桥海及周边环境保护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清理垃圾和固体废弃物471吨;充分用好“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联合开展河湖巡查3次,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17名,不断扩大检察公益诉讼“朋友圈”,共绘公益保护“同心圆”。

7、精心呵护祖国未来。积极发挥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助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8件21人,提起公诉27件32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23人,开展帮教、心理疏导300人次,以检察温情唤回误入迷途的孩子。宽容但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10件13人,提起公诉16件28人。牵头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整治行动,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开展校园法治宣讲21次,联合社工组织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26份,敦促家长“依法带娃”。

8、倾心推进诉源治理。将检察建议作为推动源头治理的重要手段,围绕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0份,以能动履职的“我管”促融合履职的“都管”。严格落实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初犯偶犯依法不批准逮捕57人,不起诉187人,不捕、不诉率分别达到34.57%、22.33%,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诉前羁押率下降至30.9%。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56人,适用率91.1%,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六进”活动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覆盖群众10000余人。

9、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8件405人,审查起诉案件905件1225人,联合市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109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监督立案、撤案2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4份,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改判率100%。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追回赃款1.59亿元。减少程序空转,“案-件比”持续优化,从2021年的1:1.25减少至1:1.07,办案效率不断提高。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全州首家对派驻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针对监管场所混管混押、刑罚执行机关财产性刑罚移送立案不及时等问题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均采纳整改。

10、民事检察稳中求精。强化精准监督理念,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全面加强对人民法院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并改判;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6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维护法院裁判权威。办理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53件,监督力度显著增强。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对“假官司”进行“真打击”。

11、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1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7件;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6份,以检察履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在监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促成和解等措施办理相关案件11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12、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坚持将诉前检察建议的落实作为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最佳状态,以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针对无证从事食品经营、居民小区现制现售饮水机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0份,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份,并与市消防救援大队共建“检消”工作协同机制,助力打通“生命安全通道”;有序拓展监督新领域,关注古树名木保护,发出检察建议24份,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愁记忆增添“保护色”,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共建“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处,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蒙自市人民检察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5421032.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8032.92元,占总收入的94.3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73000.00元,占总收入的5.6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45316.92增长8.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2316.92增长8.28%;上级补助收入0增长0%;事业收入0增长0%;经营收入0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33000.00增长17.9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调入1人,退休2人,合计增加4人,导致2023年各项人员经费增加,另外项目经费收入增加,以及其他收入增加,导致2022年总收入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人民检察2022年度支出合计15286984.28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7682.92,占总支出的66.71%;项目支出5089301.36,占总支出的33.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8302.12元,增长5.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7841.36,下降4.12%;项目支出增加1206143.48增长31.06%;上缴上级支出0增长0%;经营支出0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为了便于区分预算资金和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2022年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2021年列为基本支出),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和项目支出增加;2022年的项目资金除了第一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还有第二批转移支付资金,和第一批批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第二批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另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扫黑除恶大案要案补助经费,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97682.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10297.92元,占基本支出的89.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738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89301.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工资福利支出95954.24元,其中社会保障缴费89754.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1891.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910.00元;资本性支出537546.00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8032.92元,占2022年支出合计的95.17%与上年相比减少1087059.04元,下降6.95%,主要原因分析,为了便于区分预算资金和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2022年将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2021年列为基本支出),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256755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953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71064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64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7700出决算为145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2.22%。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000.00占总支出决算的9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占总支出决算的6.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7700元,支出决算为1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做部门预算时主要参照以前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三公”经费预算,存在预算不够精确的情况;二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要求,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三公”经费有所降低。

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8713.37增长36.42%。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713.37增长2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0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成品油价格上涨,公务用车油费增加;另外,因2021年受疫情影响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因办案工作需要有公务接待支出,导致2022年公务接待增加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县市检察机关交流和上级检察机关(非本地区)视察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7385.00元,上年增加323773.15元,增长42.4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5人,公务交通补贴增加,机关各项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检察工作宣传,水电费,电信网络服务费,物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蒙自市人民检察资产总额24246311.86元,其中,流动资产723843.09元,固定资产10256410.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252057.60元,无形资产1400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2022年资产总额增加13952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952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8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8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20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已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统一在省财政网站、省检察院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