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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服刑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力推进诉源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2件。其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典型。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61人,不起诉340人,减少社会对立,增进社会和谐。开展普法宣传80余场次,拍摄普法短视频10期,覆盖群众5万余人,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2.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侦协办与“两法衔接”平台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9件,监督立案10件、撤案17件,纠正漏捕、漏诉2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8份为符合条件的190名犯罪嫌疑人联系法律援助律师纠正刑罚执行严重违法案件90件,有力保障刑罚的正确实施

3.民事检察做精做强。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通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获法院采纳并改判2件。办理了全州首例职业放贷人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5万余元。办理审判、执行程序监督案件153件,对办案程序中存在的不当行为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切实保障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处。

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蒙自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4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751.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6.69万元,占总收入的92.3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4.77万元,占总收入的7.6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9.35万元,增长13.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1.88万元,增长11.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7.47万元,增长54.38%。主要原因是1、2023年有5人转正并调入2人,人员相关经费收入增加;2、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清算致社保经费收入增加;3、退休干部死亡产生丧葬抚恤费,新增司法救助金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68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19万元,占总支出的70.96%;项目支出489.25万元,占总支出的29.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5.73万元,增长10.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5.42万元,增长17.20%;项目支出减少19.69万元,下降3.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2023年有5人转正并调入2人,新增绩效工资和奖金,行政运行经费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均有所提高2、2023年养老保险清算汇缴,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万元,医疗保险清算汇缴,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0.2万元;3、2023年因人员调动新增支出11.40万元;4、2023年将省级保障的书记员经费91.8万元纳入基本支出;以上,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中将91.8万元书记员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5.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8.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6.69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8%。与上年相比增加161.88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1、2023年有5人转正并调入2人,新增绩效工资和奖金,行政运行经费提高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均有所提高2、2023年养老保险清算汇缴,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万元,医疗保险清算汇缴,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0.2万元;3、2023年因人员调动新增职业年金支出11.40万元;4、2023年将省级保障的书记员经费91.8万元纳入基本支出;以上,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8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万元,决算为3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决算为18.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5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8.00万元,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00万元,增长11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0万元,增长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0万元,下降5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废并新购车辆一辆,保险和燃油费增加,导致车辆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增加;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落实“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要求,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导致接待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原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维护费用高,经报批同意报废并新购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县市检察机关交流和上级检察机关(非本地区)视察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86万元,比上年增加28.12万元,增长25.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5人转正,公务交通补贴增加,机关各项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检察工作宣传,水电费,电信网络服务费,物业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蒙自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206.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30万元,固定资产3034.7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6.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43.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1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12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附件:

2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3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4.蒙自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