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金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在政治建检上严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在具体司法办案中既严格依法,又注重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处理案件。做好政治督察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金平检察文化品牌作用,以检察之力守护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和谐稳定。
二是在服务大局上勇担当,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金平打造沿边开放新高地贡献检察力量。抓紧抓实“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依法惩治、精准帮教。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守护好金平的绿水青山、良田沃土,助力绿美金平建设。
三是在监督质效上下功夫,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诉源治理,实现从“治罪”到“治理”的转变。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出实招,严管厚爱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干警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及综合素能培训,不断提升干警的履职能力。多角度、有重点地培养锻炼年轻干警,逐步形成良好人才梯队。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始终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教育监督共抓,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88,453.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88,453.8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25,046.0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和2024年底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88,453.89元,其中:本年收入7,388,453.8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88,453.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增加425,046.06元,增长6.1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和2024年底调标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88,453.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88,453.89元,其中:基本支出6,638,453.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5,046.0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7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增加了1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695,753.7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326,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6,298.25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0.14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3,656.03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5,444.7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87.0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58,023.99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4,500.00元,较上年增加117800.00元,增长6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5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2.9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次,共计接待123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8,000.00元,较上年增加118000.00元,增长69.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1.18%。2025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5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大幅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第一、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实做好诉源治理。第二、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第三、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员培训,深入学思践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9,723.84元,与上年预算安排的866,194.02元相比增加53,529.82元,增长6.18%。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406,478.48元,其中,流动资产574,870.67元,固定资产8,373,512.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8,094.98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0,037.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8,210.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x